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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政妇儿工委办[2016]6号关于确定第二批市级村(社区)儿童保护项目试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5-13 15:07:05    来源:温岭市妇女联合会    作者:温岭市妇女联合会    阅读次数:


 

各镇(街道)妇联:

根据《关于开展第二轮温岭市级示范“儿童之家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温政妇儿工委办〔2016〕3号)文件精神,经各镇(街道)妇联筛选、推荐,市妇联综合评定,确定一下16个单位为第二批市级村(社区)儿童保护项目试点:

太平街道东辉社区“儿童之家”

城东街道金家村“儿童之家”

城西街道西岙村“儿童之家”

城北街道山马村“儿童之家”

横峰街道后洋村“儿童之家”

泽国镇腾蛟村“儿童之家”

大溪镇桥外村“儿童之家”

箬横镇贯庄村“儿童之家”

松门镇竿蓬村“芦荻”儿童之家

新河镇城西村“儿童之家”

石塘镇东山村“小螺号”儿童之家

滨海镇民益村“儿童之家”

温峤镇楼旗村“风信子”外来儿童之家

城南镇岙环街村“儿童之家”

石桥头镇上王村“儿童之家”

坞根镇沙山村“儿童之家”

请各镇(街道)妇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,整合资源,多方联动,确保项目试点工作顺利开展。各试点单位要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工作,不断完善“儿童之家”功能,不断丰富“儿童之家”活动,充分发挥村(社区)在儿童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。

 

温岭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
2016年5月6日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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